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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OTC1205606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2-07-13 09:40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中学所需安防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05606
2、项目名称:  深圳中学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安防监控系统    数量: 一批(具体内容详见“www.sz-otc.com”)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2年0713日至2012年072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725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73014:3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红外摄像机  彩转黑摄像机(电梯)、模块化存储型网络录像机硬盘录像机):投标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睿、韦茜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