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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中心人大常委会议厅改造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 OTC1200903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2-03-19 11:20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9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 就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需 市民中心人大常委会议厅改造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 OTC1200903
项目名称: 市民中心人大常委会议厅改造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 市民中心人大常委会议厅改造监理 数量: 壹项
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 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答疑时间、地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3月26日 17:00 前将对《招 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29日15:30(星期四)(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 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地方)临时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地方)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茜、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