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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物流中心分拣装卸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OTC1210509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2-09-24 17:21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物流中心分拣装卸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10509
2、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物流中心分拣装卸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分拣装卸服务    数量: 一项(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范围”)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2年0924日至2012年092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1008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01714:30(星期)(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包含货物装卸内容,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以本次投标截止日为基准),且从事相关行业时间不少于4年(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计起,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不在深圳市的,必须在深圳市具有全资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物会计制度;
5)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单位参与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不在深圳市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睿、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