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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医用电子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OTC1120512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2-02-15 11:44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2-15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于2012年1月12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康宁医院医用电子空气净化设备采购(招标编号:OTC1120512)公开招标项目,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Ⅱ卷中部分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第五章 四、技术要求(二)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部分内容:
    1、关于“电子空气净化消毒机(分体空调)”
    增加两条技术条款要求,序号按原招标文件续编:
    1.11 ★投标的电子空气净化消毒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时须提供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2 所投产品必须与业主方实际安装场地相匹配。

    2、关于“电子空气净化消毒机(中央空调)”
    增加两条技术条款要求,序号按原招标文件续编:
    2.11 ★投标的电子空气净化消毒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时须提供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2 所投产品必须与业主方实际安装场地相匹配。

    二、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2年0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0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及本变更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2年03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标注("★")号的条款不响应或任何的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睿、韦茜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